一、自5/8起,全面開放真龍殿骨灰室10樓1、5區,不需預約即可選位。
二、適用對象:凡持有真龍殿骨灰室者,不限是否為原購、亦不限是否為使用件。
三、權狀點數設定:
(1)每張權狀設為4.5點,每緃列規劃八層,各層別設定之點數如下表。
(2)按權狀數量合計點數選位,權狀數量必需與選位數量相同。
(3)每次選位點數使用剩餘部份以自願放棄論。
※ 舉例1:A先生持有二座合併點數9點,選第五層(7點)及第八層(2點)。
※ 舉例2:B小姐持有三座合併點數13.5點,選第A層(8點)及第七層(3點)及第八層(2點),剩餘點數放棄。
每座選位點數4.5點 | |
層別 | 各層點數 |
第八層 | 2 |
第七層 | 3 |
第六層 | 5 |
第五層 | 7 |
第 A 層 | 8 |
第三層 | 6 |
第二層 | 4 |
第一層 | 1 |